“疾虛妄”的政教邏輯:王充對萬物變化的闡釋與應對
作者:王爾(中國國民年夜學歷史學院)
來源:《中國哲學史》2023年第5期
摘要:對殷高宗的“修政轉業”可否打消桑谷妖象,《論衡》呈現出彼此牴觸的敘述。王充對“政治可否影響物象”的問題提出了一套包涵分歧觀念體系在內的復雜闡釋。他將災異區分為常態下的“無妄之變”與很是態下的“政治之災”,認為君主能否應“修政轉業”取決于分歧時局下災異的分歧性質;又將物象變化區分出“運氣”“政治”和“禮俗”三層含義,分別對應“不改其政而救備其災”“修政轉業”和“以禮禳災”三種應對方式;他對“變復之家”持雙重態度,認可其“物類相感”之道而反對其包養妹“災異譴告”之說。本文認為,王充提出了一套“陰陽變和”的天人感應說,重視消災手腕的倫理意涵,教導君主應秉持惻隱憂平易近、遵守禮義、親近賢哲諸原則以應對災異。
普通認為,漢代風行一種“天人感應”的宇宙觀:宇宙是一個彼此關聯的整體,“物象變化包養一個月”是與宇宙萬物彼此感應而出現的。由此構成了一種對現實政治有規訓感化的“天人告譴”觀念。這種觀念認為,“天”借物象之變化以譴責君主政治之不當,盼望君主更正行為。東漢思惟家王充撰著《論衡》,對這種觀念多有質疑。學界廣泛認為,王充以“疾虛妄”(批評虛假無據的言說)為標榜,提出了一套以“氣”為來源根基、論證物象天然而然變化、否認“天”有興趣志的宇宙觀,較為徹底地批評了“天人感應”說。學界進而認為,王充通過消解“天”“人”之間彼此感化的關系,最終崩潰了漢代思惟家以“天”為品德根據匡正君主行為的政治信心。是以,王充的物象變化說無助于構成政治方式論,包養違法無益于對君主的為政施以引導。
事實上,王充對物象變化(物象之變異和恢復常態),有復雜多面的闡釋,他既否認又確定“天人感應”之論。起首,他通過剖析物象變化的分歧成因,區分“無妄之變”與“政治之災”兩種災變,指出在后一種情況中,君主的行為會影響物象。其次,將物象變化區分出“運氣”“政治”和“禮俗”三個層次,為君主提出各自分歧的應對計劃。再次,王充對漢代“變復之家包養網車馬費”既批評、又認可,顯示了他對應災之道的復雜態度和深層思慮。從最基礎上講,王充的宇宙觀依然處于漢代主流的感應式宇宙觀框架之中。“疾虛妄”理論在超包養價格出“天人告譴”思惟格式的同時,區分天人關系的諸種分歧情況,提出具體對應方式,構成特別的勸政、教化邏輯。
一、問題的提出:“桑谷之亡”與殷高宗“修政轉業”有關嗎?
先秦兩漢文獻常見有關“桑谷具生于朝”的記載:殷商時,桑樹、谷樹共生于朝廷。商相告訴商王,此為妖異,預示王朝將遭受厄運。君主于是自省,實施先王之政。不久后桑谷隨之消散,殷商得以長治久安包養情婦。這則故事能夠反應了卜人對商王的影響力。除了兩個腳色略有收支,幾個版本的故事年夜同小異:《尚書年夜傳》是殷高宗武丁與伊尹,《韓詩外傳》是湯與其相,《史記·殷本紀》則是中宗太戊與伊涉。東漢時,此事被王充借以說理,配角成了殷高宗與其長子祖己。《論衡》對此事有幾種評價,彼此之間有明顯差異。描寫最集中的是《異虛》篇:
殷高宗之時,桑谷俱生于朝,七日而年夜拱。高宗召其相而問之,相曰:“吾雖知之,弗能言也。”問祖己,祖己曰:“夫桑谷者,野草也,而生于朝,意朝亡乎!”高宗恐駭,側身而行道,思考先王之政,明養老之義,興滅國,繼絕世,舉佚平易近。桑谷亡。三年之后,諸侯以譯來朝者六國,遂享百年之福。高宗,賢君也,而感桑谷生,而問祖己,行祖己之言,修政轉業。桑谷之妖亡,諸侯朝而年長久。修善之包養網ppt義篤,故瑞應之福渥。此虛言也。
王充認為這則故事是不成立的“虛言”。他認為,假如桑谷共生真的是一種預示國家滅亡的征兆,那么任憑殷高宗怎樣“修政轉業”都無法拯救王朝。王充的來由是“國命”不為人之意志轉移。王朝與人一樣,有其命運。王朝的盛衰由國命決定,不直接取決于政治之得掉。王朝興起,是因為命數已至,改良政治也無法挽回:“夫朝之當亡,猶人當逝世。……人之逝世生,在于命之夭壽,不外行之善惡;國之生死,在期之長短,不在于政之得掉。案祖己之占,桑谷為亡之妖,亡象已見,雖修孝行,其何益哉?”殷高宗的“修政轉業”不成能扭轉衰世,所以不成能使桑谷消散。對這一判斷,王充又作進一個步驟闡釋。第一,惡兆與王朝興起之間是隱微與著明的關系。見微知著,便可清楚預兆的指向。假如桑谷共生于朝是一種惡兆,它將是王朝滅亡的前奏。“王命之當興也,猶春氣之當為夏也;其當亡也,猶秋氣之當為冬也”,征兆發展至應驗,這一過程不成撤銷和逆轉。第二,“桑谷亡”“三年之后,諸侯以譯來朝者六國,遂享百年之福”的發生,純屬偶爾。桑谷具生于朝預示了更長時段后紂王統治下的殷商之亡。“諸侯朝而年長久”的結局,也并非“修政轉業”所導致。
殷高宗修政不克不及使桑谷亡,經常被學界視為王充反對天人感應說的代表例證。但是,在《論衡》其他篇目中,王充也承認殷高宗修政能夠打消桑谷之災,這些彼此牴觸的說法值得留意。如:
宋景公出三善言,則其先三善言之前,必有善行也。有善行,必有善政,政善則嘉瑞臻,福祥至;熒惑之星無為守心也。使景私有掉誤之行,乃至惡政,惡政發,則妖異見,熒[惑]之守心,[猶]桑谷之生朝。高宗消桑谷之變,以政不以言;景公卻熒惑之異,亦宜以行。景私有惡行,故熒惑守心。不改政修行,坐出三善言,安能動包養站長天?天安肯應?(《變虛》)
這段話質疑的是以下傳說:宋景公時出現“熒惑守心”異象,被認為是君主遭厄的預兆。年夜臣建議可把災厄從君主身上分別轉移給宰相、蒼生和收穫。宋景公拒絕年夜臣的建議,表現寧可本身受厄也不愿轉嫁禍害。年夜臣稱景公這番“善言”感動了天,天使火星離開了心宿。王充認為這個故事純屬子虛烏有,便引進“桑谷具生于朝”來證明靠善言不成能禳除災異:殷高宗勝利打消桑谷之災,靠的是君主的改造,而不是言論。換言之,革政能影響物象變化。類似的表達再看:
殷太戊桑谷俱生,或謂高宗。恐駭,側身行道,思考先王之政,興滅國,繼絕世,舉逸平易近,明養老之義,桑谷滅亡,享國長久。此說《年齡》[者]所共聞也。水災與桑谷之變何故異?殷王改政,《年齡》攻社,道相違反,行之何從?……成王改過,《年齡》攻社,兩經二義,行之若何?(《順鼓》)
這段話質疑的以擊鼓攻擊社(地盤神)來祈求停雨、打消水災的風俗。“《年齡》之義,洪流,鼓用牲于社。說者曰:鼓者,攻之也。”王充認為,《年齡》家說“攻社”能打消水災是沒根據的,列舉殷高宗“改政”和周成王“改過”之事反問:要除往水災或桑谷之類的災異,是改政還是攻社更有用?顯然是前者。又如長期包養《感虛》提到傳說堯射失落天上十個太陽之中的九個。王充認為此事純屬編造,再次以殷高宗事作類比,稱高宗可以“政消桑谷”,堯卻不克不及以此方式滅往太陽,這豈不是說明堯之德不如高宗?但事實上堯之德高于高宗。邏輯上看,當“政消桑谷”為真時,堯射九日才為假。王充再次默認了“政消桑谷”的能夠性。
可見,王充也承認“改政修行”可使桑谷亡。這類敘述確定了“改政”與“消災”的因果關系,以之為條件,凸起“改政”之需要性,顛覆某些違變態理的應災方法(如“出三善言”),構成論證邏輯。王充對“桑谷具生于朝”自相牴觸的解釋頗有興趣思。《論衡》本就是一部充滿牴觸論述的文本。近年有學者提出一種理論來解釋《論衡》的牴觸性,即王充的論證屬于“證言知識論”(Epistemology of Testimony)、“就事論事的非還原主義”(piecemeal non-reductionism):王充將讀到的證言(指來自別人言論的信息,區別于主包養app體本身感知獲得的信息)默認為可用的知識,不需評估這一證言在整個觀念體系中能否公道合度,而是傾向于作出“就事論事”式滿足當下條件需求的論證和判斷。【1】這一論斷給我們以啟發。“桑谷具生于朝”的牴觸解釋能夠產生自分歧情境,有分歧的觀念支撐。分歧觀念之間并不克不及很好地融洽。在“桑谷具生于朝”的歧解背后,有王充對“政治”與“天”之間關系問題復雜多樣的認識,及其具體問題具體處理的方式邏輯。從中可見其對天人感應學說并非鐵板一塊持否認的態度。
二、“政治之災”與“無妄之變”:兩種災異觀
《論衡》中各有思惟體系支撐上述兩種觀點。一方面,對“改政修行”不會使桑谷消散、革政無法拯救王朝的觀點,王充有一系列的解釋。他起首指出王朝的命運是一種不為人意志轉移的“治期”“命期”:
世謂前人君賢,則品德實施,實施則功成治安;人君不肖,則品德頓廢,頓廢台灣包養則功敗治亂。古今論者,莫謂否則。何則?見堯、舜賢圣致承平,桀、紂無道致亂得誅。如實論之,命期天然,非德化也。(《治期》)
夫賢君能治當安之平易近,不克不及化當亂之世。……如命窮病困,則雖扁鵲末如之何。夫命窮病困之不成治,猶夫亂平易近之不成安也;藥氣之愈病,猶教導之安平易近也,皆有命時,不成令竭力也。……由此言之,教之行廢,國之安危,皆在命時,非人力也。(同上)
王充論證了一種“德才無涉”的命運觀的成立,由此推論類似的國命觀。人誕生時,初稟元氣之厚薄、粗細,決定其命運之好壞。命具有“德才無涉”性質,人之命運與其后天的品德、才幹之高下無關。王朝與人一樣有其命,“命期天然”,不由君主“改政修行”擺佈。這是王充從個體命定論推演至王朝命定論的獨特觀點。其次,物象的變化出于氣之離合消長,是天然而然的過程。“六合合氣,萬物自生,猶夫婦合氣,子自生矣”(《天然》),所謂“災異”是六合合氣而“風氣和睦”,即陰陽二氣交合又不協調所形成的。并非天以災異為政治不善之標志,正告君主。如《譴告》篇否認了災異是政治的譴告,認為國家的災異就像人身上的疾病或食品之腐敗,無關乎天的意圖。
再次,君主的行為年夜體上無法影響物象,如天氣之冷熱、洪水或日食之產生。在這一論述中,與人間社會無關的“天然界”概念初步構成,天然界有本身的運行規律,其變化不會直接收到人行為——品德或政治實踐——的影響。《冷溫》篇說冷溫是“六合節氣,非人所為”,“殆非政治所致”。堯時發洪水并不因為政治欠好,堯不會因發洪水而革政。《治期》論日食:包養金額“食有常數,不在政治,百變千災,皆統一狀,未必人君政教所致。”但值得留意的是“未必人君政教所致”的說法,王充暗示陰陽的掉調盡管不代表告譴君主,卻似乎不完整是個天然過程,也能夠是君主施政掉誤所致,至多他不克不及完整確定這般:“夫政猶火,冷溫猶熱冷也。顧可言人君為政,賞罰掉中也,逆亂陰陽,使氣和睦;乃言天為人君為冷為溫以譴告之乎?”(《譴告》)君主賞罰掉當,會擾亂陰陽之氣,這就為“修政轉業”也能夠使桑谷亡的說法埋下伏筆。王充既認為陰陽的消長離合天然而然,也未完整排擠這種氣運遭到人為干預而變化的能夠。
對于“改政修行”也可使“桑谷亡”的另一觀點,王充亦作論證,自圓其說。在《感虛》篇他提到這一傳說:師曠奏《清角》之曲,惹起晉國年夜旱,還使晉平公患了癃病。王充認為,樂曲顯然沒有這種才能。假如樂能亂陰陽,便也能調和陰陽,王者何須“修身正行,擴施善政”,豈不是研討曲子即可招致和氣,迎來承平?信任樂曲能惹起物化,是荒謬的。可見君主“修身正行”對王朝命運仍有影響,即認可殷高宗之做法。《感虛》還提到,呂梁山崩塌梗塞了黃河的流水,晉伯宗聽車夫的話,讓晉景公穿著喪服對天年夜哭,河水便得以疏浚。王充批評說,假如山是天然崩壞,則跟人事(“素縞而哭”)無關;假如山崩是天應和人事的災變,那就應該改變政治才幹打消。此例中,王充將物象變化分紅“天然”(“自崩”)和“天應而變”兩種情況分別考核,分歧情況的應對方式分歧,后者或可通過革政來應對。
沿此思緒,王充將災變分紅“政治之災”和“無妄之變”兩種類型,分別對應“天應而變”與“天然而成”:
夫災變大略有二:有政治之災,有無妄之變。……問:“政治之災,無妄之變,何故別之?”曰:德酆政得,災猶至者,無妄也;德衰政掉,變應來者,政治也。夫政治則外雩而內改,以復其虧;無妄則內守舊政,外修雩禮,以慰民氣。故夫無妄之氣,厲世時至,當固自一,不宜改政。(《明雩》)
“政治之災”指由政治不當惹起的災變。“無妄之變”指人沒有妄為時發生的災變,是天然構成的。君主德性純厚、政治得當之時發生的災變大要率是前者,德性陵夷、政治掉誤之時發生的災變能夠是后者。進而提出,應對政治之災,應該改造舊政、實施新政。面對無妄之變,則應因襲舊政。假如在“圣主寬明于上,百官共職于下”即政治清明時現災,則包養違法必為“無妄之災”,莫誤以為是“政治之災”而往變革政治。王充種種論述可見出他對“無妄之變”與“政治之災”的劃分。他視前者為常態,這種災變往往規模較年夜,隨“時”發生;將“政治之災”視為很是態,其規模較小,隨“政”而來:
且物之變,隨氣,若應政治,有所象為,非天所欲壽長之故,變易其形也,又非得神草珍藥食之而變化也。……應政為變,為政變,很是性也。(《無形》)
水旱者,時也;其小旱湛,皆政也。(《明雩》)
根據災變的兩種類型,君主修政轉業對“無妄之變”無效,對“政治之災”則有用。賞罰掉衡導致陰陽紊亂,賞罰執中,能有調整包養留言板陰陽之功能(《譴告》)。“政治之災”是受君主政治行為影響而構成的現象,并非天之譴告。君主修政仍能夠打消之。王充自認為不克不及徹底清楚萬物之本質。當不克不及確定“桑谷亡”是“無妄之變”還是“政治之災”時,王充就產生了兩種相反的解讀。桑谷的生長假如屬于無妄之變,則與殷高宗的行為無關;假如屬于政治之災,則可被殷高宗打消。王充看來,“天”“人”之際仍有感應,這種感應不是人格化的天與人之間的應和,而是以“天然”的元氣均衡為前言而實現的。王充對“無妄之變”和“政治之災”的分類,最終呈現為對物象變化的三層含義和應對方法。
三、“運氣”“政治”與“禮俗”:物象變化的三層含義及其應對方式
王充進而提出,物象變化有分歧層面之含義,各自對應分歧的處置方法。這一論證寄寓了他對統治者若何應對災異的包養意思規勸。
在王充看來,物象變化的第一層含義是“運氣”,指這種變化由時運之氣形成。“夫天之運氣,時當天然”(《明雩》);“夫天無為,故不言,災變時至,氣自為之。夫六合不克不及為,亦不克不及知也。”(《天然》)在多數情況,災變是某時刻氣的離合消長、彼此感化下構成的,這一過程天然而然,所謂“案谷成敗,自豐年歲。年歲水旱,五谷不包養女人成,非政所致,時數然也”(《治期》)。這一含義帶有對天人告譴說的驅魅。王充提出,因為這種“運氣”之災不由政治形成,所以其應對方法是“不改政治”,堅持政治的穩定性,不輕易改變現行政策。并且,干旱、洪水、地動、蝗災等災害會嚴重損害平易近眾的生計。災異的實際影響比其象征義涵更值得統治者關注,對災異應該“救赴之得宜”:任用專家,有的放矢地實施賑災,救濟國民。正如生病求醫,賑災是順應天然的補救之舉。如面對洪水,應請禹這樣的專家來治河,而不是禱神或改變政治,如《順鼓》說“堯遭洪水,《年齡》之洪流也,圣君知之,不禱于神,不改乎政,使禹治之,百川東流。夫堯之使禹治水,猶病水者之使醫也”。面對蝗災,應組織吏平易近挖坑道,引誘蝗蟲進內消滅,而不是信任蝗災是“天”對仕宦刻薄的正告,往責罰仕宦,如《順鼓》說“蝗蟲時至,或飛或集。所集之地,谷草枯索。吏卒部平易近,塹道作坎,榜驅內于塹坎,杷蝗積聚以千斛數”,《商蟲》說“或時諸蟲之生,自與時氣相應,若何輒歸罪于部吏乎?天道天然,吉兇偶會,很是之蟲適生,貪吏遭署”。他主張著眼平易近生,對癥下藥,積極主動地應對災害,妥當處理其后果。
物象變化的第二層含義是“政治”,即政治導致物象變化。王充的邏輯是,宇宙萬物皆由陰陽之氣構成,清明、公正的政治會使氣“和”,腐敗、不當的政治會使氣“變”,和氣構成吉祥,變氣構成災異:“瑞以應善(政),災以應惡(政),善惡雖反,其應一也。災變無種,瑞應亦無類也。陰陽之氣,六合之氣也,遭善而為和,遇惡而為變,豈六合為善惡之政,更生和變之氣乎?”(《講瑞》)“顧可言人君為政,賞罰掉中也,逆亂陰陽,使氣和睦;乃言天為人君為冷為溫以譴告之乎?”(《譴告》)可見他信任由政治惹起的物象變化也是“運氣”之變動包養價格ptt離合。冷溫和旱澇,依然必定水平上是君主行為惹起運氣的變化形成的:“夫冷溫與旱湛同,俱政所致,其咎在人。”(《案書》)對政治惹起的異象,王充強調,君主不克不及無動于衷。因為,一方面,革政會調節元氣,通過同類相感,使氣由“亂”轉化成“和”。這比擬于方術、巫咒、祭奠等種種習俗更見效。君主往往陷溺短期包養于這些違背事理的習俗,這不成取。宋景公持“三善言”便解除熒惑守心,王充指出這一傳說不成信:“不改政修行……安能動天!天安肯應?”(《變虛》)又批評晉景公“素縞而哭”疏浚河水:“使其天變應之,宜改政治。素縞而哭,何政所改而天變復乎?”(《感虛》)王充認為,改變政治不掉為一種退而求其次的解決計劃,是政治陵夷時君主應當采取的積極做法。
另一方面,重振政治盡管不克不及影響一切的災變,卻能“厭合人意”:君主檢查本身,檢討己過,能安撫受驚之民氣,滿足他們對君主的等待:“夫水旱猶雷風也,雖運氣無妄,欲令人君高枕幄臥,以俟其時,無惻怛憂平易近之心。”(《順鼓》)君主對災異無動于衷,表白君主沒有惻隱憂平易近。在難以區分“政治包養平台之災”和“無妄之變”的情況下,一味對災異聽之任之,就意味著君主的無所作為。修政轉業不掉為君主流露改過改過之態度的方法。如害蟲吃莊稼,王充提出,懲罰害蟲象征的仕宦,未必真能止蟲,而是為滿足民氣:“實論者謂之未必真是,但是為之,厭合人意。”同理對止雨也應這般:“今致雨者,政也、吏也,不變其政,不罪其吏,而徒攻社,能何復塞?”(《順鼓》)王充提出這種應對方法,依然著眼于勸君和慰平易近。
物象變化包括的第三層含義是“禮俗”。漢人信任,通過祭奠等手腕,人可與六合、鬼神溝通,獲得后者的保佑,打消災害。以禮俗觀念對待災異、用禮儀禳除災異,是平易近間根深蒂固的傳統做法,也是漢代災異學家的常見論述。這種崇奉本質上是天人交感論,對此,王充起首表現質疑。他的來由是,物象變化由運氣形成,無關鬼神。鬼神不克不及把持物象,向鬼神禱告是無用的。如“雩祭”行為并不克不及促進降雨,“鼓社”不克不及結束降雨。商湯的祈禱亦無法打消旱災(《感虛》)。但值得留意的是,王充往往又一轉話鋒,轉而論證這種風俗合適于“禮義”,解釋禮的觀念原由,指出這種禮義具有公道性。最終,他會對禳災禮俗表現必定的同道理解。王充提包養sd示那些批評禮俗的人:禮俗自古以來構成的人倫義涵,遠比其實際功能主要。【2】在《亂龍》篇,他介紹包養感情了董仲舒所持一種關于設土龍以求雨的理論方式。王充強調這種方式能成立的來由是“以禮表示”的四種含義。“雖知(土龍)不克不及致雨”“雖知非真”“知其不克不及動雨也”,他依然信任這套做法有禮義上的公道性。土龍求雨禮俗不在于能否真能招致降雨,而在于“順氣應時,示率下也”“示當感動,立意于象”“示若涂車、芻靈而有致”(就像用仿真陪葬品殉葬,為了表現盡心)、“禮貴意象,示義取名”——皆表達了禮的倫理義涵,凸顯君主侍奉六合神靈的虔誠之心。盡管六合神靈紛歧定能影響降雨,但君主對之崇拜的態度無疑是需要的。無論降包養dcard雨屬于“政治”還是“無妄”,君主都應該實行雩祭來求雨。這不僅是因為雩祭或可調和陰陽(“善點之言,欲以雩祭調和陰陽,故與之也”),更主要的是:
政治之災,須耐求之,求之雖不耐得,而惠愍惻隱之恩,不得已之意也。慈父之于子,逆子之于親,知病不祀神,疾痛和睦藥。又知病之必不成治,治之無益,然終不願安坐待絕,猶卜筮求崇、召醫和藥者,惻痛殷勤,冀有驗也。既逝世氣絕,不成若何,升屋之危,以衣招復,悲恨思慕,冀其悟也。雩祭者之專心,慈父逆子之意圖也。無妄之變,百平易近不知,必歸于主。為政治者慰平易近之看,故亦必雩。(《明雩》)
祈禱求雨的儀式(“耐”)雖然未必見效,卻足以顯示君主對國民的惻隱之心,就像逆子明明了解父親的病是不治之癥,仍應求神祈福、求醫問藥。主政者發揮儀式,滿足國民渴求降雨的愿看。
“運氣”“政治”和“禮俗”的含義,分別指向“不改其政而救備其災”“改政修行”和“以禮禳災”三種應災方式。這些計劃中雖有牴觸之處,但皆寄寓了勸導君主、安世濟平易近之意義。起首,年夜部門物象變化來自于“運氣”。王朝清明之時,君主不需改變現行政策來應對災異,而應設計賑災救平易近的具體計劃,堅持政治的獨立性和專業性。其次,一部門物象變化來自“政治”,發生于王朝式微之時。更正政策能調整氣之運行,使之由“亂”轉“和”,影響物象變化。此舉表白君主對國民的惻隱之心,顯示其榜樣感化,安撫民氣。再次,物象變化存在禮俗層面。禳災習俗具備源遠流長的禮義。君主采用禮俗,表達對神明虔誠驚慌及愛平易近如子之心意。這是君主尊敬禮俗傳統、與平易近達成共識的手腕。物象的三種義涵及其各自應對方法都著眼于平易近生、民氣,是王充希冀勸誡君主的內容。王充信任“年夜道難知”(《順鼓》),本身無法徹底清楚萬物運行之理。是以通告君主,這些消災手腕能盡能夠地撫慰民氣、安寧政治、整合社會。他的剖包養網VIP析區分了應災手腕的實際功能和倫理價值,并強調君主不成漠視后者。
四、對“變復之家”的雙重態度
王充對物象變化的復雜懂得,還體現在他對“變復之家”既批評又認可的雙重態度上。《論衡》屢屢說起“變復之家”及他們的“變復之道”。“變復”指改變異常現象、使之恢復常態,“變復之家”指用某種辦法消災的內行。【3】“變復之家”會提示君主通過改造政治或實行祭奠以消災。這類做法在東漢社會頗為風行。【4】王充多批評這種人做法、觀念之謬誤。“變復之家謂虎食人者,功曹為奸所致也”(《遭虎》),“變復之家謂蟲食谷者,部吏所致也”(《商蟲》),他分別批評了“變復之家”認為奸詐之功曹會招致虎食人,及仕宦刻薄會招致蟲食谷的觀點,強調虎食人、蟲食谷都是“運氣”所致,天然構成的現象。
但值得留意的是,王充并不完整否認“變復之道”。相反,他稱真正的“變復之道”是圣人之道。他所批評的“變復之家”的做法,其實違背了“變復之道”。王充懂得的“變復之道”,是一種信任物類之間存在感應的觀點:
堯、禹治洪水以力役,輦者治壅河用自責。變同而治異,人鈞而應殊,殆非賢圣變復之實也。凡變復之道,所以能相感動者,以物類也。有冷則復之以溫,溫復解之以冷。故以龍致雨,以形逐景(通“影”),皆緣五行之氣用相感勝之。山崩壅河,素縞哭之,于道何意乎?(《感虛》)
輦者欲除黃河之梗塞,卻讓晉伯宗穿著喪服對黃河嗚咽,這種做法不合適圣賢的“變復之道”。“變復之道”指同類事物之間的彼此感動,如天冷就用溫熱的事物往打消冷氣,使天氣復原。所以用龍招致下雨,用形體趕走影子,這都是因為分歧屬性的五行之氣彼此感應、厭勝的緣故。萬物之間同類相感、異類相克,“變復之道”順應萬物這種性質,由此驅使物象變化,打消災異。“以龍致雨”應用同類相感,“以形逐景”應用異類相包養故事克。物類相感的觀念由來已久。王充在《告譴》篇中提出了“凡物能相割截者,必異性者也;能相奉成者,必同氣者也”(凡東西能相克的,必定性質分歧;能相輔相成的,必定元氣雷同)的主張,這是他認可“物類相感”的一個腳注。他認為,天不會以物象變化譴告君主。退一個步驟說,假如天會譴告,天盼望克制君主所為,那么他必定會產生與君主行為“氣質”相反的物象變化,來正告君主。但現在“變復之家”所倡導的譴告學說,多認為天借以譴告的物象變化與君主行為同氣同類。同氣同類的物象出現,表白天在鼓勵君主所為,沒有正告之後果,違背“異類相克”的變復之理。如,變復之家認為君主“用刑非時,(天)則冷;施賞違節,則溫”,以此為天之譴告。但王充認為,假如無邪有譴告,那么天必當遵守“異性相克”之理:“用刑非時,刑氣冷,而天宜為溫;施賞違節,賞氣溫,而天宜為冷。”王充假設了天降譴告屬于一種“變復”行為:天以氣類相反的災異作正告,“改變”君主行為、使之“恢復”正軌。在這背后,恰是物類相感的道理。
王充認為“變復之道”是差強人意的:盡管這種對物象變化的解釋或許不合適天然之道,但卻能合適因果的事理。【5】這比天人告譴學說或祭奠巫術更有用、更可行。有人持這種觀點:“虎嘯而谷風至,龍興而景云起。同氣共類,動相招致。故曰以形逐影,以龍致雨。雨應龍而來,影應形而往。六合之性,天然之道也。”(《冷溫》)王充對此并不否認:“夫比冷溫于風云,齊喜怒于龍虎,同氣共類,動相招致,可矣”(《冷溫》)。他認為,虎嘯則山谷起風,龍興則成云下雨,這都是特定事物之間、必定范圍之內的包養dcard物類相感現象。風從山谷中產生、云雨在百里內興起,如果在其他山谷和處所就不會有風雨出現。王充反對的是將這種部分、具體的現象擴年夜化、廣泛化。他批評了認為獎賞或懲罰時天氣就應該溫熱或嚴寒的觀點,并反問:齊和魯交界,假如齊施賞而魯施罰,難道齊就會熱,魯就會冷嗎?這顯然不成能。又如《感虛》載鄒衍被燕王冤枉進獄,悲憤長嘆,竟使夏蒲月降霜。王充指出此為虛妄:“變復之家曰:‘人君秋賞則溫,夏罰則冷。’……冷溫自有時,分歧變復之家。且從變復之說,或時燕王好用刑,冷氣應至;而衍囚拘而嘆,嘆時霜適自下。”他表現,雖然變復之家“天氣冷溫由君主賞罰惹起”的見解是錯誤的,但若權且信從,本相應是燕王的用刑給夏日帶來冷氣,鄒衍被拘時,冷氣又正好構成霜降。換言之,此事能夠是物類相感和天然偶成兩方面原因形成的。他沒有完整否認變復之說,認為其瑕不掩瑜,可“且從”。可見,變復之說在具體個別事物之間的通感可以成立,但一旦超越必定范圍,就會掉往效率。
王充對“變復之家”的觀點持辯證態度。《論衡》批評“變復之家”的緣由在于,他們違背圣賢的“變復之道”,不重視“同氣共類”的物類相感,只顧強調政治,認為災包養情婦異是天的譴告:“變復之家,以久雨為湛,久旸為旱。旱應亢陽(指君主驕橫),湛應沈溺(沉淪酒色)。”“變復之家,見變輒歸于政,不揆政之無非,見異懼惑,變易品行,以不宜改而變,只取災焉!”(《明雩》)“冷溫隨卦而至,不應政治也……京氏占冷溫以陰陽起落,變復之家以刑賞喜怒,兩家乖跡。”(《冷溫》)王充批評的包養女人是一種基于譴告學說的咒術實踐,如天譴告賞罰行為之不當而產生冷溫現象。他確定物類相感,否認災異譴告:“今薪燃釜,火猛則湯熱,火微則湯冷。夫政猶火,冷溫猶熱冷也。顧可言人君為政,賞罰掉中也,逆亂陰陽,使氣和睦;乃言天為人君為冷為溫以譴告之乎?”(《譴告》)君主為政、賞罰不當,擾亂陰陽之氣,造稱氣候變化,王充稱之為“顧可言”——權且可成立。
有興趣思的是,有人問王充,西漢的谷永為何善于根據君主行為解說災異,且預言屢中?王充答覆,“夫變異自有占候,陰陽物氣自有終始。履霜以知堅冰必至,天之道也。子云識微,知后復然,借變復之說,以效其言,故愿貫械以待時也。”(《譴告》)變異本來有征兆,陰陽萬物本就有始有終。踩著霜就能了解堅厚的冰必定要出現,這是天然的規律。谷永能看出變異的苗頭,了解它以后還會出現,就借“變復”說法來證明本身的話,稱愿意戴上刑具來等候變異的出現。王充認為,這是“以心原物”、推類致知的認識方式,即“據象兆,原物類,意而得之”(《知實》)、“見禍福也,亦揆端推類,原始見終”(《實知》)。一方面,可根據事物的征兆,經審察、剖析思慮,而推知事物發展的必定軌跡。另一方面,在同類事物的范疇中,通過類比的方式來了解別的事物。同類事物具有必定個性,是類比的基礎。由此王充解構了災異告譴理論,提醒其本質是“見微知著”“占年夜以小”的類推認識論。
在上述說法中,王充認為“變復之說”是可以“借用”的,物類相感之說可以用來規勸政治,這是董仲舒、谷永、京房等賢哲之人傳染感動君主的方法。他們這種正君愛平易近的本意天良需求被懂得。王充指出許多“變復之家”的問題在于混雜了“天”的含義:在他看來圣人所言之“天”并非人格實體之天,而是圣人之心:
《易》曰:“年夜人與六合合其德。”故太伯曰:“天不言,殖其道于賢者之心。”夫年夜人之德,則天德也;賢者之言,則天言也。年夜人刺而賢者諫,是則天譴告也,而反歸譴告于災異,故疑之也。《六經》之文,圣人之語,動言天者,欲化無道、懼愚者。之言非獨吾心,亦天意也。及其言天猶以人心,非謂上天蒼蒼之體也。變復之家,見諸言天,災異時至,則生譴告之言矣。驗古以今,知天以人。……《詩》之“眷顧”,《洪范》之“大怒”,皆以人身效天之意。……上天之心,在圣人之胸;及其譴告,在圣人之口。不信圣人之言,反然災異之氣,求索上天之意,何其遠哉?世無圣人,安所得圣人之言?賢人庶幾之才,亦圣人之次也。(《譴告》)
“天德”是圣人的品德,“天言”是圣人之言。圣賢借“天”說話,為了表白所說并非一己私心,而是出于天意,目標是教化無道之君,使笨拙者戒懼。按變復之家所說“天”能譴告,則“天”欲譴告的具體信息,都通過圣賢之口表達出來。君主不應執著于領會遙遠的“災異之氣”,而應重視采納近側的賢者之言,領悟其虔誠天神、愛平易近如子之心。災異現象被言說,出發點是圣賢之專心;說變復者盼望傳達的是圣人安世濟平易近之道。這都是君主需求懂得的。
盡管對“變復之家”多有批評,王充認為物類相感的“變復之道”年夜體上成立——他用“且從”“顧可言”“可矣”等說法表現其差強人意。“變復之家”將變復的物類相感道理夸張為天決心譴告,違背了天然之理。但同時,王充認識到在董仲舒、谷永講解“譴告之理”的背后,是他們匡扶朝政的盡力。賢哲表達濟世安平易近之道,勸誡君主,托之以天意,彰顯了古今一貫的圣人本意天良。對此,君主既要明了“變復之道”的實況原委,做到不沉淪于咒術、不被困惑;也需納用身邊賢哲的意見,而不是聚精會神于消災之道,自覺地根究迷茫“天意”所示。
王充提出了一套包涵分歧觀念義涵的物象闡釋,在解決具體問題的同時,也形成論述的自相牴觸。人的行為,年夜至政治、小至儀式,理論上都會在必定水平和范圍內影響物象的變化。這種影響以“物類相感”為道理,以陰陽運氣為前言。他將物象變化分為“無妄之變”與“政治之災”。前者在“無妄之氣”的變動下構成,是廣泛的;后者由政治行為影響陰陽變化而形成,是特別的。君主通過“修政轉業”,可使氣由“亂”致“和”,能打消“政治之災”,但無法影響“無妄之變”。為了應對分歧類型的災異,王充賦予物象變化運氣、政治和禮俗諸層含義,提出相應的對策。運氣上,他請求君主“不改其政”而“救赴之者得宜”“救備其災”。政治上,他請求君主“修政轉業”。禮俗上,他請求君主遵守禮義以禳災。從這種分類,可見王充勸君濟平易近的專心:啟發君主虔誠神靈、惻隱憂平易近之心,催促君主尊敬禮俗、安撫平易近意、為平易近榜樣,源于先秦以來“敬天保平易近”的思惟傳統。王充認可“物類相感”的“變復之道”,批評變復之家的譴告之說。他亦伸張后者代言天意、借天伸平易近、傳承圣賢的心意,提示君主應重視其意見。這一系列做法體現了王充對物象變化緣由和“天人關系”的復雜懂得,也包養軟體顯示了他匡君化平易近的教導主張。
注釋
1Esther Sunkyung Klein,Colin Klein,Wang Chongs Epistemology of Testimony,Asia Major Third Series,29 (2),2016.參考徐英瑾:《王充的〈論衡〉是一部自相牴觸的哲學文本嗎》,《社會科學》2021年第12期。
2年夜久保隆郎對比桓譚和王充的祭奠觀,認為后者改變了前者徹底否認鬼神和祭奠的做法,論證祭奠的需要性,是為了強化禮俗對品德修養的感化,以此重建社會次序。年夜久保隆郎:《桓譚と王充Ⅲ—祭奠不雅の繼續とその睜開》,《福島年夜學教導學部論集》人理科學部分32-2,1980年12月。
3靳寶指出:“‘變復’就是通過占卜、采取善政而打消災變”,“我們可以推測西漢時‘變復之家’還沒無形成。而東漢時人在論述災異時常說起‘變復’。”靳寶:《從災蟲到神蟲:東漢“蝗不進境”的歷史書寫》,《深圳年夜學學報》2022年第3期。作者認為王充全盤批評“變復”,不確切。
4東漢朝中后期重視災異,對“賢人”的鑒定標準之一就是把握“變復之術”。參考《后漢書·方術樊英傳》《周舉傳》《楊賜傳》《郎顗傳》。
5山田慶兒在研討北宋贊寧《物類相感志》一書時認為,中國現代“物類相感”思惟的發展軌跡年夜致是從陰陽五行的氣論,轉包養俱樂部向以經驗、實踐和技術為基礎的科學認識。他提到王充在這一問題上的見解:“王充不否認天能使人和物運動,但不認為人和物能夠對天呼吁、使天運動”,“無疑顯示了從咒術到科學的思慮的進步”。參考[日]山田慶兒:《甜心寶貝包養網〈物類相感志〉的產生及其思慮方式》,王文亮等譯,《哲學研討》1990年第4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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